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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建设名单确定 看看有哪些?

陕西发布 2022-01-17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了我省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建设名单,名单共包含23家企业。详情看通知原文↓↓↓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人社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精神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的通告》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审核,确定了我省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建设名单,现印发给你们。同时,为做好入库企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相关政策,积极推动纳入首批建设范围的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建产教融合型企业。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和宣传,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企业深化产教融合营造良好环境,努力构建教育和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这些工作,请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其他符合条件企业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

  

二、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建设举措,鼓励支持纳入首批建设范围的企业发挥产教融合重要主体作用,以多种方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深度参与“引企入教”改革,推进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提高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要督促入围企业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并须经过至少1年的建设培育期,力争达到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水平。

  

三、纳入建设范围的企业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加强管理,不得侵犯学生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遵守国家和我省关于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的相关规定。


附件:陕西省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建设名单(详见下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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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季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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